潍坊临朐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-168app官网下载
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存强、张存辉与被执行人潍坊鲁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、许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张存强、张存辉提出悬赏执行申请。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、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:潍坊鲁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724ma7fe34r4m,单位所在地: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阳路3999号。
被执行人:许亮,男,汉族,1984年12月12日生,身份证号:37072419841212523x,户籍地:临朐县蒋峪镇蒋峪村216号。
执行案号:(2024)鲁0724执1203号。
执行依据:(2023)鲁0724民初5066号民事判决书
涉案标的:997287元本金及相应利息。
悬赏有效期:2024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。
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(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)并经过本院查实执行到位,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0%的奖励,以上奖励均含税费。多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以最先提供的为准。联名举报的,由联名方共同获得,自行分配,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。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,严禁打击报复,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!
本院郑重声明: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、其他代理人、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(单位)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,不予发放。
特此公告。
举报电话:0536-3210215 联系人:刘法官
联系地址:临朐县兴隆中路48号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
(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)